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2023年度相关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一、学位点范围
我校参加教育部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所有学位授权点(见附件1)。
二、工作组织与要求
1.《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
由各学位授权点建设责任学院负责牵头编制,学位点各专业招生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见附件1),学科建设处负责统筹、审查后提交省学位办。
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为基础,参照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模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见附件2、3),系统梳理本学位点总体情况及在研究生党建与思政、培养与教学、支撑条件、典型案例等方面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编制力求体现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特点、亮点和成绩,突出办学目标定位。
“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见附件4)为周期性合格评估后期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位授权点的主要关键内容,报告撰写过程要体现相关要素内容,但不局限于所列栏目。
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2.《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
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学科建设处协同。参照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模版(见附件5),系统梳理我校研究生及学科建设总体概况及在研究生党建与思政教育工作、培养制度及执行、教育改革、质量评估与分析等方面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编制力求体现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特色优势。
3.统计时段
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是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必要步骤,相关数据内容与各学位点后续进行研究生招生培养密切相关。请各责任学院及协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编制;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力求突出优势、凝练特色。
2.学科建设处将相关报告按年度提交省学位办,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此作为对我校各学位点评估与检测的主要依据。
3.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提交至学科建设处(行政楼5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cxwd@njucm.edu.cn,联系电话:85811436,联系人:倪菲菲、凌子。
1.学位授权点及学位授权点责任学院及协同单位一览表
2.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模板
3.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模板
4.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5.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模板
学科建设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