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建设布局,提升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聚焦学校“双高”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
一、调整原则
1.结合国家和江苏高质量发展需求,鼓励支持增列对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主干学科支持力度大的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点,严控增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我校主干学科发展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
2.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调整增列其他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调整增列其他硕士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调整增列其他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调整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申请撤销的学位点须经过专项合格评估或周期性合格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
4.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调整类型
1.各学院根据对中医药主干学科的支持力度,结合自身建设发展实际,自主提出撤销一个学位授权点,同时增列一个学位授权点。
由学院自行提起撤销和增列申请,经分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
2.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撤销一个学位授权点,未申请增列的,由学院自行提起撤销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
3.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对主干学科的支撑力度和适应情况,结合学生就业情况,决定撤销一个学位授权点。
以上属于2和3两种情况撤销的学位点,学校统筹是否同时增列并确定可增列的范围,按相应程序办理。
三、调整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申请。11月16日前,学院提交拟撤销和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签字,同时附电子版),拟增列学位授权学科简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后续另行通知)。
为更好提供咨询和服务,各学院可于11月11日前将拟撤销和拟增列意向报学科建设处。
2.专家评议。11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
3.学校审议并上报。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省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刘语涵、凌子,联系电话:025-85811436,电子邮箱:xkcxwd@njucm.edu.cn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及基本条件
附件2: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附件3: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和增列汇总表
学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