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倪菲菲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701

各部门、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文件等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202312安排,现开展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价、持续深化教育改革的有效手段,数据主要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监测预警等工作。请各部门本着高度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原始台账、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填表说明

2023数据采集表分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七大类,我校需填报73数据采集表另须补充填报相关专业情况表19张2023年数据采集信息变化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3版变化情况汇总表》(附件1)。每张数据表设定责任部门,任务分工详见《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2.指标说明

数据统计时间按时期数或时点数分类填报。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采集时间为20221月1日-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等);学年:指教育年度,采集时间为20229月1日-20238月31日的数据(如教学信息等);时点:截至到20239月30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

3.填报流程

请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人员登陆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进行填报,并按以下流程操作:明确分工表单→填报数据→保存→批量导出→打印导出数据→提交审核。各表单数据说明及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填报指南(附件3)。导出的数据表格汇总后,须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送纸质材料及数据采集交接表(附件4)至质量评估处。

4.进度安排

1113  明确分工表单。

根据各部门报送采集统计人员信息表授权各级用户并分配相应表单。

2113116  基础数据表采集、填报。

113  填报数据单位字典,1-1学校概况、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114  填报数据专业字典,1-3-1临床教学基地、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有先后顺序);

1156  填报数据人员、场地字典,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

基础表格之间存在数据关联,请各责任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工作。

31171115  其他数据采集、填报。

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分解表安排,严格按照相应数据表后所附内涵说明要求,完整、准确采集数据后录入系统,经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学校账户

411161117  数据审核与入库。

照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纸质数据表格,审核平台提交数据。各责任部门依据审核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数据。

51118  提交、上报数据。

三、相关事项

责任部门成立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组,部门责人为工作组组长和责任人,各部门指定一名数据采集统计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采集统计人员信息表(附件5)请于11317点前报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倪菲菲凌子;联系电话:85811436;联系邮箱:zlpg@njucm.edu.cnQQ群731563932联系地址:行政楼508室。

      附件.zip

      1.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3版变化情况汇总表

2.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4.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数据采集交接

5.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数据采集统计人员信息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质量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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