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6〕13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6〕14号),我校参评的10个学位授予点100%通过评估。其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中医、中药、药学、护理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通过周期性合格评估;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通过专项合格评估。
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是国家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位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验,也是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学位点建设、强化质量监管的关键抓手。其中,周期性合格评估是对所有招生学位点的全面评估,每6年开展一轮次;专项合格评估是对获得授予资格满3年的新增学位点建设质量的专项评估。
学校高度重视,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分步推进评估工作。各学位授予点及各人才培养单位积极进行自评自建;系统梳理建设成果并凝练学科特色;组织专家评议并进行反馈整改。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历时长、涉及面广,学校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全校上下积极配合,是本轮评估顺利通过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学科与学位点结构布局,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