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我校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凌子发布时间:2025-10-14浏览次数:23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和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5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

一、调整原则

1.结合国家和江苏高质量发展需求,鼓励支持增列对我校主干学科支持力度大的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点,严控增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我校主干学科发展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增设以专业学位类别为主。

2.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调整增列其他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调整增列其他硕士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调整增列其他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调整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申请撤销的学位授权点须经过专项合格评估或周期性合格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2020年以后新获批的学位授权点未参加过专项合格评估的不在此次动态调整范围。

4.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调整类型

1.各学院应综合判断各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对主干学科的支持力度,结合自身学科建设规划与发展实际,自主制定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同步申请:学院在申请撤销现有的一个学位授权点时,可同步申请增列一个新学位授权点;

分段申请:学院可先申请撤销现有的一个学位授权点,待拟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建设达到条件后,再提交增列申请。

2.学校根据办学定位、主干学科的发展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生就业情况,可决定撤销或增列相应的学位授权点。

动态调整结果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即按相应程序办理。

三、调整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申请。1020日前,学院提交拟撤销和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签字,同时附电子版),拟增列学位授权学科简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后续另行通知)。

2.专家评议。1022日前,组织专家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

3.学校审议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并上报。1027日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期上报至省学位

联系人:刘语涵、凌子,联系电话:025-85811436,电子邮箱:xkcxwd@njucm.edu.cn  

通知附件.zip

学科建设处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