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科体系,促进学科间交叉融合,顺应新时代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培育中医药主干学科新增长点,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学位〔2022〕15号)(附件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附件2)、《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附件3)等文件要求精神,交叉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现决定开展2024年交叉学科自主设置及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在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
二、交叉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
1.拟设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
2.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我校或合作单位均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我校或合作单位均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自主设置与调整交叉学科的申请,并将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申报意向表(附件4)报送至学科建设处。学校统筹考虑各单位申请,提出拟自主设置与调整的初步意见。
2.8月1日前,各单位撰写《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附件5),并组建专家组对增设方案进行评议,填写《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6)。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全部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各单位根据专家组评议意见修改《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
3.9月10日前,相关单位将(附件5)与(附件6)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科建设处,电子版(word版、PDF版)发送至学科处邮箱。学校将有关材料提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评议期间,如有异议,申请单位要对评议内容和质询问题作出答复。
4.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下一步工作的情况下,各单位撰写《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附件7)并于11月15日之前交至学科建设处。12月,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有关材料,对是否同意设置与调整进行表决,审定通过的交叉学科由学科建设处报教育部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是学科结构调整、学科布局优化、寻求学科增长点,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学科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合理规范地设置与调整。
2.拟设置或调整学科要与所依托一级学科带头人、骨干及广大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并认真研究交叉学科自主设置有关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或调整。
3.已备案交叉学科更名按照增设的程序进行。
4.交叉学科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管理,挂靠在学生所授学位的一级学科下进行教育统计。
联系人:刘语涵、凌子,联系电话:025-85811436,电子邮箱:xkcxwd@njucm.edu.cn。
学科建设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