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我校“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202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和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王玲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52

各有关部门、学院:

    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各重点建设项目有序实施,切实强化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取得建设实效,现启动“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202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和经费预算(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请牵头重点建设项目的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立项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单位

    牵头“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重点建设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党委宣传部、团委、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编制要求

1.年度建设方案是推动和落实我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路径图、发展表,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在自查本单位牵头的重点建设任务及阶段标志性成果完成或推进情况的基础之上,认真分析研判、科学谋划,提出2023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预期成效及经费安排。

2.年度建设方案编制需明确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举措、建设目标具体经费安排,可对照检查,可绩效评估,不能过于笼统;聚焦核心关键任务,设定定性定量的预期成果,特别要力争在关键指标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特别提示:重点建设项目指各部门写入“双高”建设《任务书》的各项建设任务,不包括部门常规业务工作)。

三、工作安排

请各责任单位于925前将“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202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方案(样表)》(附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经本单位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报送至行政楼508室。

 

联系人:王玲、金迪

联系电话:025-85811452

电子邮箱:syl@njucm.edu.cn  

附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202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方案(样表).doc 

学科建设处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