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语涵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93

省重点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31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十四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立项学科: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公共管理和人文医学。

二、检查内容

对照立项学科《“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检查各学科自2021年以来,在以下方面的工作进展成果:

(一)任务进展情况。围绕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检查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进展预期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根据项目指标完成情况折算核定完成率。

(二)中期标志性成果。各省重点学科列举5项以内的标志性成果,体现本学科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

资金落实情况。检查依托单位落实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情况。

三、检查结果

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其中“优秀”比例为立项省重点学科总数的20%左右。具体标准如下。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检查结果为“不合格”:一是依托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建设经费;二是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

(二)目标任务总完成率达到50%,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

(三)未出现以上情况的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其中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可申请中期检查“优秀”。 一是超前保质完成任务,建设任务总体完成率已90%二是内涵建设成效明显,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取2项及以上重要成果(重点成果参考指引见附件2);三是取得其他重大标志性成果,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产生其他重大标志性成果,对学校办学实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各立项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学科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立项学科严格对照《任务书》,认真梳理学科从202111-2023630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建设成效以及代表性标志性成果,填写《“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汇总表》(附件3,总结建设任务完成度、标志性成果显示度和贡献度。

(三)各立项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以中期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建设经验、查摆问题,提出整改举措及建设计划,确保省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顺利达成周期建设目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学校“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2023.7.18

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第一稿

各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

2023.7.21

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

学科建设处

2023.7.26

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第二稿支撑材料同时提交汇总表

各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

2023.7.28

定稿后在线填报

各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

2023.7.29

提交定稿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

各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

2023.7.30

报送教育厅

学科建设处


(二)《中期检查报告》通过学校审核定稿后,各学科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在线填报《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PDF),登录账号及密码学科办统一发布。同时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一式四份),文字部分请用小四号宋体,A4纸正反打印,装订整齐

联系人:尚丽丽,刘语涵。联系电话:025-85811453,电子邮箱:xkb@njucm.edu.cn

 

附件1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相关重要指标参考指引

附件3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汇总表



附件.rar 



                     学科建设处

                                               202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