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提高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评字〔202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见附件1),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免评估。
二、评估组织
1.学院自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组织落实本单位相关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
2.学校评估
质量评估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各专业建设质量的综合得分,并根据测评结果排序。
三、评估过程
1.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15日 各专业填报《调查表》。
2.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0日 学院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审核、自评,并提交《调查表》、《参评专业汇总表》(附件3)至电子邮箱zlpg@njucm.edu.cn,文件名命名: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3.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30日 质量评估处组织专家对各参评专业进行建设质量评估。
四、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
联系人:倪菲菲
联系电话:85811436
附件:1.满足参评条件专业清单
2.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调查表
3.参评专业汇总表
质量评估处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