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倪菲菲发布时间:2021-04-05浏览次数:793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提高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评字〔202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见附件1),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免评估。

二、评估组织

1.学院自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组织落实本单位相关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

2.学校评估

质量评估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各专业建设质量的综合得分,并根据测评结果排序。

三、评估过程

1.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15日     各专业填报《调查表》。

2.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0日  学院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审核、自评,并提交《调查表》、《参评专业汇总表》(附件3)至电子邮箱zlpg@njucm.edu.cn,文件名命名: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3.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30日   质量评估处组织专家对各参评专业进行建设质量评估。

四、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

联系人:倪菲菲

联系电话:85811436

附件:1.满足参评条件专业清单

          2.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调查表

          3.参评专业汇总表

附件.zip

质量评估处

2021年4月5日